3月26日讯 在陈戌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媒体人李璇在社媒分析表示,陈戌源在上港的贪污金额应该远超在中国足协贪腐金额。
庭审信息透露,陈戌源被控受贿8103万余元,受贿时间长而且次数多,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受贿217次,目前赃款已经全部追缴退回。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陈戌源的受贿来自两部分:其一是2011年2月-2019年6月,他任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职务期间,陈戌源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儿子,先后收受多家公司及个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二,陈戌源担任中国足协主席期间,来自多家足球俱乐部的行贿。最大的一笔是在于河北华夏幸福俱乐部的权钱交易。
对此,李璇在社媒分析写道:“陈戌源宣判的新闻,不应该忘记他上港集团总裁这个头衔,因为从宣判书披露事实来看,他在上港贪污金额,远超在中国足协贪腐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