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28日讯 今天,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李铁2017-2021年,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7764万元(5089万+2675万),李铁给予他人以及华夏、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4205万元(200万+100万+3905万)。
值得一提的是,这4205万元中李铁仅自掏腰包100万,是为当选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请托他人提供帮助。
其余均由武汉卓尔、河北华夏幸福等球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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